(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三)协助市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协助市委召开或受市委委托主持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会议;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四)负责推荐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市政府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的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六)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七)负责调查研究、协助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九)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负责本部机关、黄埔军校同学会荆门联络组、市民主党派机关的干部人事工作;协助做好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大中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统战部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指导市工商联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